西潮河闸附属设施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8 [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西潮河闸附属设施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XCHZ-14;

2.项目名称:西潮河闸附属设施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2.75万元;

5.项目内容:环境整治、安全设施增设、启闭系统养护。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工期:4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8日到2024年10月11日,每天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7352399916,QQ:1359094045。

3.报名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领取人身份证到盐城市解放南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室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中标单位免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注意事项: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水利局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旭日路16号盐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另请提供电子标书U盘一份,U盘中含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U盘表面加贴标签并注明单位名称)。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与采购人提前联系,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与安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怠工或要求增加施工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西潮河闸管理所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新洋港街道

联系人:陈大伟

联系电话:18252255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凤凰文化广场4号楼1410

联系人:周钊    

联系电话:17352399916


                                                      盐城市西潮河闸管理所

                                                      2024年10月8日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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