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实施的大新河闸站6号机组电机更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大新河闸站(盐城市亭湖区大庆路运河路交界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QFHC-2024-1108
2.项目名称:大新河闸站6号机组电机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88万元
5.最高限价:9.88万元
6.采购内容:大新河闸站6号机组电机更换,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7.项目实施地点:大新河闸站
8.工期要求:55天
9.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电机制造或销售资格法人;
(2)供应商需保证项目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供应商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160kw及以上电机制造或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则不予认可;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2日17:00截止。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个人居民身份证到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大新河闸站(盐城市亭湖区大庆路运河路交界处)免费获取谈判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串场河闸站三楼小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3.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质保金、履约保证金。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358906227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