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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3-00110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293号(社会管理类16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3〕6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293号(社会管理类1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7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3〕6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高技能人才表彰和荣誉

近年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制度不断完善,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体系,对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的主体、层级、方式、程序、待遇等均有明确规定。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把表彰奖励技能人才作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我部组织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优化各级表彰和荣誉评选中高技能人才名额分配、推荐比例,推动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组织并推动各地分级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节日慰问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国累计表彰32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3616名全国技术能手(不含授予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选拔3292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为推动形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浓厚社会氛围,今年以来,我部先后开展了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先进事迹报告系列活动、中国青年技能营等,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召开中外记者见面会,邀请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代表和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金牌选手讲述自己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感人事迹,超过6000万人在线收听收看,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总工会在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工作中明确一线产业工人人选比例,按照《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管理办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职业技能比赛获奖者,可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名额单列。鼓励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增加本系统表彰奖励中的产业工人名额比例,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论证提高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提高技术工人有关表彰层级的举措,强化宣传引领,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二、关于畅通企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一)完善评价机制

我部、教育部等高度重视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支持企业、院校采用多种方式畅通技能人才纵向成长通道。一是健全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我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还可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术攻关、揭榜领题等相结合,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按照规定直接认定其相应技能等级。明确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要求稳妥有序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打破技能人才成长的天花板。二是开展职业院校1+X证书试点。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立足产业发展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种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助力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企业储备高质量技能人才。

(二)健全工资分配制度

为引导企业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近年来,我部不断加强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指导,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完善技术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机制,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按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要求,引导企业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引导用人单位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可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专项特殊奖励、股权期权激励、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大力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企业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三、关于工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和培训

(一)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为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我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一是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等部门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安排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等参加学徒培训,加快技能人才培养。2019年以来,全国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约200万人次。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协同行业、地方和企业,推动把企业先进技术标准和职业能力融入人才培养方案。目前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650多个。二是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20年,我部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推动技工院校加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师培养工作,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学校教学内容,促进学生培养与企业需求深度对接。三是实施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教育部公布首批63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推动构建起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新模式。四是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教育部通过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等方式,与企业深入进行技能创新交流,为在校学生创造技术技能创新的条件。目前在全国组建了1500多个职教集团(覆盖近70%的职业院校),遴选了447家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校企交流活动20余场,指导组建“云计算大数据职业教育集团”等职业教育集团。

(二)加强重点领域技能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推动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以需求为导向提高企业员工技能水平和综合能力。一是出台《“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21年12月,我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明确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急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项目制培训。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推广等带动作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养全民数字技能,引导企业加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公共资源供给,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技能人才智力支持,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二是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2022年,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出台《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建立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加大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制造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优化使用发展环境和激励机制配套支撑,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三是围绕发展需要优化专业设置。我部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建立了具有技工教育特色的专业目录和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地规范设置专业、招生和教学安排。颁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专业,升级改造传统学科专业。教育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修订《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职业教育专业简介》,研制79个专业教学标准、13个岗位实习标准、9个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立项开展 500 余个课题研究。四是实施工业通信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领域内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会同我部聚焦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机器人、网络和数据安全、生物医药等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52 万余人次,推动提升技能人才能力和水平。五是打造中国特色工匠学院体系。全国总工会建好用好劳模工匠人才数据库,探索开展工匠兴企行动,组织产(行)业劳模工匠技术服务队深入中小微企业,参与技能培训、技术攻关、工艺改进、管理提升项目,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以服务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为导向,不断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高质量培养工业企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四、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充实到高技能技术工人队伍中

我部鼓励高校毕业生充实到高技能技术工人队伍中。一是推动院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明确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年学徒培养计划,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经过努力,2022年,全国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00多万人次,其中高校毕业生培训80多万人次。二是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我部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完善支撑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制定高技能领军人才职业发展规划,设立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特聘岗位津贴等,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拓宽其职业发展通道。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继续落实好技能人才相关制度要求,加大青年学徒培养计划实施力度,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标准,提高技能人才薪资待遇,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加入到高技能人才队伍中来。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