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电竞

图片
2022年01月05日 加入收藏网站无障碍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3-00111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920号(社会管理类222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3〕6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920号(社会管理类2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3〕64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西部地区新兴职业就业服务促进青年就业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西部地区新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正在推进建立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由相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技能类职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年来,结合新业态、新产业发展变化,我部联合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五批新职业,并加大了新职业标准开发力度。2021年4月,我部印发《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提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职业评价机构的征集遴选,积极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经备案的评价机构根据职业特点,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对评价认定合格的人员,由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并颁发证书(或电子证书)。近年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征集遴选了一批评价机构,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序开展新职业培训评价工作。如您所提到的互联网营销师,在云南、贵州、重庆、四川、甘肃、陕西、宁夏、西藏等西部地区已备案评价机构近200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新职业评价机构遴选力度,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同时,加快新职业标准开发,加强对题库开发工作的指导,努力解决新职业题库建设力量薄弱、题库资源不平衡等问题。

二、关于新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和基地建设

(一)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工作

我部、教育部等部门高度重视新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以满足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一是坚持就业导向,积极开展新职业技能培训。《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新职业标准开发,组织开展新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加强新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等。2020年2月,我部所属的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推出了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网址为http://xzymohrssgovcn),提供在线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资源,服务新经济、新动能和新业态。目前,平台已上线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数字化管理师等多个新职业的35门课程,380余课时。2020年4月至2021年底,我部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指导上海、江苏、江西等11个省份与美团、滴滴、京东、阿里巴巴等6家企业合作开展网约配送员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训,2021年试点地区累计培训59万人。在试点工作基础上,2023年1月,我部确立了73个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重点联系城市,鼓励各重点联系城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和教育,提升全民数字素养。2021年,制定《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加大数字技能培训力度,加强技工院校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推进数字技能类人才评价,积极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技能竞赛,并进一步完善提升全民数字技能政策措施,提升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推动新职业从业者数字技能培训工作,推进实施《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指导各地推动职业院校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引导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各类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中高职学校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1300万余人次,其中面向电子商务、大数据、新媒体等新兴职业培训19万余人次。三是出台《“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大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2021年,我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鼓励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加强新职业培训基础建设,有效助推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提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

(二)建设新职业等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高度重视新职业技能人才提技能稳就业工作。一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明确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要求各地依托职业院校、企业等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职业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研修交流;明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师资技能提升培训,持续开展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一体化师资队伍。二是组织实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自2016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持地方建设327个公共实训基地,为保持就业大局稳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加强西部地区的技能人才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西部地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时,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的比例予以大力支持,同时引导各地依托公共实训基地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需要,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加大新职业及急需紧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为当地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提供了重要载体。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服务基层能力,并持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有关项目载体,加大东西部职业技能开发对口协作力度,加强在设备设施、师资研修、课程教材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口帮扶,带动西部地区新职业培训工作发展。

三、关于设置新职业相关专业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一)引导院校设置新职业相关专业

近年来,教育部和我部引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相关专业设置。一是持续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育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全面修(制)订,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推进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坚持服务新业态、新职业、新模式,设置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民宿管理与运营、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区块链技术应用、全媒体电商运营、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网络直播与营销等专业,补齐人才短板。二是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我部建立了具有技工教育特色的专业目录和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涵盖了15个专业大类、330个专业。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动态调整工作中及时反映新职业,2020年新增数字化设计与制作、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农业经营与管理等11个新职业相关专业,2022年新增智能装备安装与调试、数字孪生技术应用、集成电路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公共卫生防疫与管理等7个新职业相关专业。积极推动新职业相关专业教材建设,在技工教育规划教材中,新增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物联网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13个新职业相关专业,供技工院校师生学习使用。

(二)工学一体、校企合作培养新职业技能人才

为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我部大力推行工学一体、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一是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20年,我部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推动加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师培养工作,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学校教学内容,促进学生培养与企业需求深度对接。目前,我部已公布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两个新职业相关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并在技工院校中试行,正在组织开发数字化设计与制作、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服务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等9个新职业相关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二是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等部门,逐步在企业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安排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等参加学徒培训,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和企业未来技能需求,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

下一步,我部、教育部将根据新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动态调整技工院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强新职业相关专业教材建设,及时反映新职业发展。我部将继续推进工学一体、校企合作,指导各地落实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相关工作。

四、关于新职业从业人员就业、权益保障等支持

(一)加大新职业就业、社保等方面支持

我部、教育部等部门高度重视新职业的稳岗作用。一是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我部面向企业职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平台就业人员合法权益。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地方就业补助资金6676亿元,比上年增加50亿元,增长8%,用于支持地方落实包括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内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二是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近年来教育部出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文件都明确要求高校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主动适应新就业形态和新用工方式。明确将灵活就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自由职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两种形式,并明确了认定依据。

(二)强化新职业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

企业招用新职业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按照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2021年7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根据企业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的不同,按照劳动关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民事关系,合理界定平台企业的劳动保护责任,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民主参与、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等制度,创新和完善了劳动保障法律政策体系。《意见》印发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实施专项行动、组织头部平台企业“走前头做示范”活动、召开平台企业用工行政指导会、开展约谈等,督促平台企业落实政策要求。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政策,明确涉新就业形态案件确认劳动关系的考量因素。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教育部、财政部持续加强就业观念引导,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指导地方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新职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引导其参加社保,助力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