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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3-00117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63号(社会管理类032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3〕4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63号(社会管理类0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3〕42号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经济发展就业优先导向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担当、协同推进,持续强化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一是完善就业优先目标机制。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优先目标,科学设定就业目标任务,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完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制定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重大政策时,综合判断对就业数量、就业质量的影响,并作为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宏观政策支持机制。推动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加快“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充分发挥投资对就业拉动作用。完善促进消费政策体系,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推动生活服务业扩容提质,培育更多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创造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发展带动、产业协同,努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诚如您所言,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在稳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强化融资支持。通过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向其发放专项贷款,支持稳岗扩岗。二是培育优质企业。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地方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目前,已累计培育899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动各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万多家。三是促进数字转型。启动实施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支持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合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四是支持稳岗吸纳。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或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帮扶和发展并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三、关于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稳住了重点群体,就稳住了就业基本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分类施策,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方面,一是着力加大政策支持。今年4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优化调整一揽子稳就业政策措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明确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的相关政策,通过延续拓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同时,提早部署启动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招募,公共部门岗位保持总体稳定。近期根据形势变化,又激活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十部门联合推出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目前已募集岗位超50万个。二是全力跟进不断线就业服务。在毕业生集中求职季,创新推出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职引未来”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组织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26万场次,发布岗位需求超1700万人次,推出千余场直播带岗,累计超2000万人次在线观看求职。出台取消就业报到证工作衔接文件,实施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为毕业生顺利毕业、平稳离校提供温暖的人社服务。三是聚力帮扶困难毕业生。部署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实名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实施结对帮扶。聚焦超百万家庭困难中职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近30亿元。四是持续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就业状况反馈作用,持续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近五年,新增162种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000余所本科高校增设本科专业点13万个、撤销和停招本科专业点3000个。

在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一是拓宽外出就业渠道。健全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支援、省内帮扶等机制,持续加大岗位归集发布力度,畅通输入地输出地用工信息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因地制宜发展零工市场或劳务市场,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二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加快培育农业全产业链,支持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农林产品加工和物流、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规模。支持建设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等,创造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在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增收。加强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农民工,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三是优化就业服务培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地区延伸,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所需的本地人才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定期举办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同时,将农民工作为就业服务活动的重点对象,每年春节前后组织春风行动,集中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

在帮扶困难人员就业方面,一是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去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促进失业人员就业的专门文件,健全失业人员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困难兜底机制。落实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二是做好日常援助服务。常态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免费向困难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大力推进失业登记线上办理,同步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三是开展集中就业援助。每年元旦春节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各地普遍建立重点帮扶对象清单,加强适合困难群体的岗位储备,举办多频次、分行业、分工种的专场招聘,创新直播带岗等服务新模式,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对接,兜牢困难群众就业底线。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保障,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全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四、关于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是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帮助更多劳动者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一是推动职业培训提质增效。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等,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地方建设58个公共实训基地,2022年开展补贴性培训超2000万人次。二是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地方和有关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颁布新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发布168个新职业。三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目前,全国共有32所职业本科学校、1所普通本科学校,开设职业本科教育专业273个,备案专业点942个。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实施国家“双高计划”,首批建设国家197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推动实施省级高职“双高计划”和中职“双优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大培训供给,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新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帮助劳动者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7月25日